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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文化中国-文化部：放宽艺术品市场准入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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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文化部：放宽艺术品市场准入</title>
<link>http://www.culcn.cn//news.asp?id=714</link>
<author>发布人：yangzhubian</author>
<pubDate>时间：2016-02-03 12:55:51</pubDate>
<shop>浏览：24311</shop>
<description>	   近年来，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，艺术品网络化、金融化趋势明显。《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》显示，2014年我国艺术 品交易额2137亿元，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%，居世界第二位。伴随艺术品市场的繁荣，市场上存在的制假售假、虚假鉴定、虚高评估、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须规范，而现行的《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(2004年修订)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我国艺术品市场管理与发展的需要。		　　2月2日，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在文化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，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《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，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放宽艺术品市场准入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		　　“《办法》坚持对内容的底线管理，调整了监管范围，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，将网络艺术品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、鉴定评估等纳入监管领域。”		　　将“美术品”改为“艺术品”		　　据马峰介绍，《办法》适应行业发展实际，将“美术品”改为“艺术品”，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，将网络艺术品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、鉴定评估等纳入监管范围，取消对“装裱”“比赛”“咨询”等这些与艺术品内容关系不大的活动的管理。		　　2004年出台《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时，我国艺术品市场主要以书画作品交易为主，多以“美术品”表述。但随着行业的发展，艺术品门类更加多样，人们更普遍和习惯用“艺术品”来统称这个行业。2008年国务院确定的文化部“三定方案”也规定文化部对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。鉴于此，我们在修订中将“美术品”改为“艺术品”，规章的名称也进行相应调整，以适应管理和发展的需要。《办法》中艺术品界定在“作品”范畴内，重点指原创的当代艺术作品，不包括工业化、批量生产的艺术品，如手工艺品、工艺美术产品、艺术衍生品等不在调整范围内。		　　规范艺术品份额化交易		　　近年来，艺术品金融、艺术品网络交易等新业态和新经营模式不断兴起，特别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等模式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，甚至引发了社会群体性事件。《办法》也相应规定，未经批准，不得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，以集中竞价、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。		　　此前，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》规定，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......</description> 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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