
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gb2312"?>
<rss version="2.0">

		  <channel>
    <title>文化中国-文化部：将打击艺术品消费乱象</title>
    <description>文化中国-文化部：将打击艺术品消费乱象</description>
    <link>http://www.culcn.cn/</link>
    <language>zh-cn</language>
    <docs>欢迎您使用文化中国！</docs>
    <generator>欢迎您使用文化中国！</generator>
		
<item>
<title>文化部：将打击艺术品消费乱象</title>
<link>http://www.culcn.cn//news.asp?id=718</link>
<author>发布人：yangzhubian</author>
<pubDate>时间：2016-02-06 01:34:52</pubDate>
<shop>浏览：21037</shop>
<description>				　　文化部2日公布新的《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此次修订的关键内容。信息不对称、真伪难辨、被恶意“设套”“做局”、买了赝品无从追责……对于这类难题，有了应对之法。		　　近日，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采访了北京皇城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、中国艺术品行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胡月明，对于艺术品市场消费者常遇到的难题进行了详细分解。		　　经营者不诚信要受罚		　　真伪难辨。由于艺术品消费对消费者鉴赏力、知识水平要求很高，而这种综合鉴赏力的培养需要漫长时间和精力，一般消费者容易“打眼”买进赝品。这个问题相当普遍，并非消费者无能，而是艺术品鉴赏辨识确实是很高深的学问。		　　胡月明表示，针对真伪难辨问题，《办法》在两个方面提出要求。一是建立信用监管体系，对艺术品经营者推行信用监管，对不守信用者实施处罚。二是对艺术品评估鉴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，如规定，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、评估等服务，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，约定鉴定、评估的事项，鉴定、评估的结论适用范围以及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;明示艺术品鉴定、评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、提示委托人的事项;书面出具鉴定、评估结论，鉴定、评估结论应当包括对委托艺术品的全面客观说明，鉴定、评估的程序，做出鉴定、评估结论的证据，鉴定、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，并对鉴定、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。		　　消费者被恶意“设套”“做局”欺骗，一般有两种情况，一种是不法经营者刻意制造种种情势，引君入瓮;一种是以传销或非法集资等方式欺骗消费者。		　　对此，胡月明分析，《办法》规定，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：一是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，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，误导消费者的;二是伪造、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、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的;三是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的。这些条款主要是针对经营者不诚信行为提出的约束要求，并制定了对应的罚则。		　　解决信息不对称：引入明示原则和尽职调查原则		　　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艺术品了解比较全面的信息，而消费者往往对其了解得很少、很片面，这也是艺术品市场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问题。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，就给消费者购买艺术品的判断力造成很大障碍，容易决策失误。		　　胡月......</description> 
</item>

 </channel>
</rss>
